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获得良好的应用成效,但是这一制度在具体执行上依旧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缓慢等问题都影响到了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健康发展。因此在这一前提下对于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创新建议,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就可以对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起到重要助力。
一、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存在诸多问题,以下从制度框架陈旧、覆盖面狭窄、保障能力差、弊病难以解决等方面出发,对于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现存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1.制度框架陈旧。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框架相对陈旧。制度框架陈旧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一般而言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多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并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的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是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后形成的新模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彻底脱离了陈旧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这一制度在执行时依旧会面对很多问题。因此相关学者和社会学家通过研究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就会对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保障基金管理机制起到促进作用。
2.覆盖面狭窄。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覆盖面较为狭窄。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是现阶段我国许多地区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在我国仍旧有许多地区的乡村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机构,在这些地区中尽管集体也会以公益金和合作医疗基金形式向农民收取社会保障费用,但是这种由个人缴纳的公益基金只能够用来赡养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因此其整体上的社会供给性较差,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群众参与基金的积极性。
3.保障能力差。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整体保障能力有待提升。我国许多地区的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整体社会化程度低,并且保障功能差,因此难以完成预期的保障计划。目前我国许多地区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仅仅能够在小范围内实行,而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使得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整体范围偏小,并且在如何确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没有一个具体法律规定。另外,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保障能力差,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能解决部分群众“病有所医”的问题,但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与集体在保健医疗上的依附关系,这使得保障变成社区化而非社会化,其结果不仅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在事实上也成为了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
4.弊病难以解决。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中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弊病。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的弊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顽固的仿城倾向,即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基金完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纳费用,企业也没有储备,这种方式只能够在经济实力雄厚的乡镇里实行,而根本不适合在广大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农村推行。其次是福利模式,具体表现为看病不要钱养老不要钱,上学不要钱,用水不要钱,一切费用由村里负担,这种模式多在集体经济发达的乡村实行。上述模式已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即使在经济相对发达、人民相对富裕的乡村中也难以为继。这是因为以高福利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旦面对经济滑坡和天灾人祸就会彻底瓦解。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许多地区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未来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二、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创新研究
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创新研究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以下从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做好医疗保障接轨、强化救助功能、激励农民主动参保等方面出发,对于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的创新进行了研究。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创新,首先要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我国在坚持政府主导原则的过程中应当始终以政府为主导来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次,我国在坚持政府主导原则的过程中还应当进一步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并监督其执行,从而能够建立、完善和管理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承担最后的财务责任。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之所以要介入社会保障领域,其主要目标在于社会保障的公共物品属性。最后,农村地区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必须由政府来精心策划,才能够推行因地制宜的养老、医疗、救济等社会保障计划,然后逐步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
2.做好医疗保障接轨。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创新的关键是做好医疗保障制度的接轨。有关部门在做好医疗保障接轨的过程中应当持续地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在合适时机进行与城镇医疗保险接轨。有关部门在做好医疗保障接轨的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努力加强投资力度和宣传,并持续优化医疗保障享受条件,然后在此基础上寻求更加科学的缴费方式。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做好医疗保障接轨的过程中还应当寻求建立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以期能够缓解医疗基金的压力并适应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趋势,最终做到提高医疗基金的统筹层次的实际效果。
3.强化救助功能。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创新需要着眼于强化自身的救助功能。首先,政府部门在强化救助功能的过程中应当着眼于加强建立社会保障救助制度,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为确实有困难、无钱看病的农村群众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救助。其次,政府部门在强化救助功能的过程中还应当着眼于通过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来共筹资金,以此为基础来建立多渠道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将社会资金的保障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来应对,可以起到良好效果。最后,政府部门在强化救助功能的过程中还应当清醒认识到在短期内完全以社会保障取代家庭保障是不现实的,因此各地政府部门应当要加大用于农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才能够切实强化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所具有的救助功能。
4.激励农民主动参保。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创新的核心在于激励更多的农民积极主动参保。首先,地方政府在激励农民主动参保的过程中应当通过提高政府和集体对农民参保补助比例,来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上形成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的有效保障格局。其次,地方政府在激励农民主动参保的过程中还应当努力探索新思路,并通过尝试新方法来为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提供可尝试的不同途径。最后,地方政府在激励农民主动参保的过程中还应当鼓励让无人赡养老人出租自有的土地耕种权给其他有富裕劳动力的家庭,其中的租金收取支出由专门机构负责,用租金来交纳参加政府或社会开办的社区活动中心的费用,从而在事实上让双方家庭都能够满足各自的实际需求。
我国作为农民人口数量庞大的国家,对于全国总人口中80%的农村人口进行保障必然是一项庞大的工作。因此我国政府与社会各界应当同心协力建设好现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然后通过更多渠道来筹措资金,从而能够不断完善和普及更加全面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此之外,各地有关部门通过结合各省市、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来不断探索新思路,尝试新方法,才能够在此次基础上确保我国农村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得到切实的创新。(作者单位:郑州工商学院。) |